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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大力支持我市科技创新主体建设中试基地,构建更加健全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现组织开展2025年赣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中试基地的认定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工作机制,依托单位先自行建设,建成并达到认定条件后,再申报认定。申报后采取“择优筛选、专家论证”的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择优筛选,限额推荐申报,市科技局限期受理。
二、支持方向
三、支持政策
中试基地支持经费采取“事前+事后补助”方式进行支持。
事前补助:鼓励相关创新主体根据我市产业需求新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投入运营后,按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事后补助:对经认定的中试基地,从下一年度开始根据上年度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提供实际服务性收入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资金实力。
(二)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含)以上。
(三)拥有提供中试服务的人才队伍。中试基地专职人员10名(含)以上,其中专职技术人员5名(含)以上,具有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50%(含)以上。
(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科研诚信记录、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明晰的收费标准、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五)具有中试服务经验的依托单位,需有承接科技成果转化的中试服务合同,且已在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登记;新建中试基地需契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和规划布局,依托单位需具有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经验。
(六)建立中试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5个(含)以上。鼓励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立项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重点研发、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等科技计划项目优先进入中试项目库,中试项目库出库项目优先支持申报科技成果熟化和工程化项目。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新型研发机构的,中试项目入库时应具有中试可行性方案,包括理论研究基础和中试熟化开发实施方案。依托单位为企业的,中试项目入库时应具有入库项目企业委托合同和中试可行性方案。
(七)建设运营主体当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法人代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赣州市科技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17.163.32.164:8088/login)进行申报和推荐。
2.推荐单位须同步报送推荐汇总表电子版至主管科室电子邮箱。
(二)时间安排
本类项目实行限期申报,申报系统于2025年7月11日开放,申报单位可先行准备Word版材料和相关附件。2025年度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推荐(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应提前与主管单位沟通并完成申报材料的网上填报。推荐(主管)部门提前做好择优推荐工作并按时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各县(市、区)限推荐两项。请各主管单位尽快组织申报,以便尽早安排项目受理、论证考察、批准立项,下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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